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斗殴、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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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60%;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4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至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或全残,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40%;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3.若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或全残,公司将按下列二者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的120%;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保险公司公司按照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下列所对应的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满期保险金:20年,115%;30年,130%。 |
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以乘客身份乘坐或作为驾驶员驾驶私家车、公务车或租赁车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在法定节假日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法定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因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而遭受意外事故,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不包括猝死),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高空坠物及高空抛物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间:20/30年